切实发挥人社职能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兹定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5:00,宁国市人社局在市融媒体中心就“切实发挥人社职能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举办在线访谈,欢迎广大网友进行咨询!
欢迎词
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今天非常高兴来到这里,通过“在线访谈”与广大网友就大家关心的人社领域相关问题进行交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与每一位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我们的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诸多方面,我们非常重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能够为大家更加明确、实用的政策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政策。接下来,我们将认真倾听大家的提问和建议,并尽我所能为大家提供准确、全面的解答。同时,我也希望我们能够共同探讨、互相学习,共同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提问 1
【强哥在宁国】 你好,我在外地经营一家劳务派遣企业,计划在宁国开展劳务派遣业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2024-03-28 15:02]  (1次赞)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何国效】 网友你好!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企业,可以直接与用工单位对接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注册分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目前已不需要进行备案,可以前往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惬意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24-03-28 15:10]
提问 2
【打破沙锅111】 我女儿在外地教书,快满服务期了,想问一下申请调回宁国需要什么手续?[2024-03-28 15:06]  (1次赞)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钟奕辉】 网友你好!根据《宁国市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及流动管理办法》第七条:市外申请调动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与拟调任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资格条件。其中教师岗位还需具备符合拟调入岗位的学科及学段任职资格。[2024-03-28 15:15]
提问 3
【劈里啪啦咻咻咻】 你好,想咨询下,我一个亲戚最近发生了工伤,想问下如何办理工伤手续?[2024-03-28 15:09]  (1次赞)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何国效】 网友你好!发生工伤后(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认定后,停工留薪期满后可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至市民之家人社综合窗口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2024-03-28 15:28]
提问 4
【河沥小董】 请问下,我之前毕业在杭州工作了两年多,公司也给交了社保,后来回宁国工作了,但是中途有一年没有交社保,这个异地需要转吗?中间断档的要怎么处理呀?[2024-03-28 15:13]  (0次赞)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 谢志祥】 网友你好!跨省社保关系转移,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及12333APP的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模块进行申请转移至现劳动关系地,中断社保个人不得往前追溯补缴,具体请咨询市人社局征缴中心:0563-4021532[2024-03-28 15:23]
提问 5
【佳生活】 申请劳动仲裁收费吗?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后主动撤诉了,我还能再申请吗?[2024-03-28 15:20]  (1次赞)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何国效】 网友你好!劳动仲裁没有案件受理费。仲裁受理后,主动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的,可以在一年内重新申请仲裁。具体请咨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563-4013745[2024-03-28 15:33]
提问 6
【非常平民】 领导你好,我想问下因为本人初中毕业以后去读的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后在宁国电大修的专科文凭。前两年电话咨询了该单位的档案科,好像没有我的档案资料,请问这个事情需要怎么办?[2024-03-28 15:33]  (0次赞)
  【 市人社局副局长 吴俊芳】 网友你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建档需要以下材料:初中学籍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专科档案以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劳动合同等。咨询电话:0563-4017360[2024-03-28 15:41]
提问 7
【潘高寿】 请问一下,还有五年要退休了,原本买的是城乡合作医疗,现在又在一个厂里找到工作,如果购买职工医疗的话,是要一直买够十五年吗?[2024-03-28 15:41]  (0次赞)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钟奕辉】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为医保局职责范围,可向市医保局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563-4033853[2024-03-28 15:43]
提问 8
【专业打工人】 领导您好,想咨询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可以吗?[2024-03-28 15:44]  (0次赞)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何国效】 网友你好!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不可以,如果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且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024-03-28 15:50]
提问 9
【宁静致远】 你好!我想申请公益性岗位,具体是怎么申请的?想了解一下,看我可符合条件。[2024-03-28 15:50]  (0次赞)
  【 市人社局副局长 吴俊芳】 网友你好!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想要进入公益性岗位,身份上需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省人社厅、财政厅《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0〕4号)明确规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等。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组织供需见面会或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对接平台。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可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确定岗位拟聘任人员,并向社会公示。用人单位聘任就业困难人员1个月之内,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具体事宜可咨询市就业中心:0563-4031967 [2024-03-28 15:55]
提问 10
【弱水三千】 你好!想了解一下宁国的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有哪些?[2024-03-28 15:56]  (0次赞)
  【 市人社局副局长 吴俊芳】 网友你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每人一次性见习指导费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详情请咨询:0563-4017360[2024-03-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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