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兹定于6月29日(星期三)09:00-10:30,宁国市民政局在市融媒体中心就“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主题举办在线访谈,欢迎广大网友进行咨询!
提问 11
【大帅哥】 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对老年人有哪些优惠政策?[2022-06-29 09:41]  (1次赞)
  【宁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汤梅】 各地老年食堂采取“普惠+优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老人就餐补助。对于低保、特困、高龄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特殊老年群体,按照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年龄段分别补助不少于2元、3元、4元。对于其他老年人群体,按照上述年龄段分别补助不少于1元、2元、3元。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各乡镇(街道)结合财政资金投入情况、村(社区)集体经济状况和社会力量参与情况,合理提高补助标准。[2022-06-29 10:15]
提问 12
【隔壁老汪】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加入养老队伍的社会力量越来越多,请问,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应该怎样办?
[2022-06-29 10:00]  (1次赞)
  【宁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汤梅】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办法(试行)》(皖民养老字〔2020〕44号)规定,“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环境、食品安全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在登记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法人登记;兴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在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民政部门养老服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2022-06-29 10:10]
提问 13
【一点点】 对于膝下无子、无配偶的孤寡老人,养老资金有限,政府有哪些养老福利机构可以入住?具体怎么办理入住?[2022-06-29 10:08]  (1次赞)
  【宁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汤梅】 对于膝下无子、无配偶的孤寡老人如果符合特困供养政策的话可以申请特困供养。也就是我们所讲的“五保户”。目前,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凡符合特困人员供养的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入住属地农村敬老院。[2022-06-29 10:14]
提问 14
【孙老头】 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有哪些优惠政策?[2022-06-29 10:20]  (1次赞)
  【宁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汤梅】 根据《宁国市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民福字〔2018〕2号)和《宁国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民福字〔2018〕3号)规定,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50张以下的,给予每床4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数在50张以上的,给予每床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租赁经营合同5年以上的,给予每床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实际入住的老年人数,平均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确定运营补贴。[2022-06-29 10:23]
提问 15
【慢慢的老豆】 因工作太忙无法照顾老人,想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应该怎么办?[2022-06-29 10:21]  (1次赞)
  【宁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汤梅】 目前我市已建成且备案的养老机构有36家,请根据你们居住需求和方便照顾情况,自行选择要入住的养老机构,入住养老机构要进行入院评估,与养老机构签订入住协议,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如果需要请线下与我们再联系,联系方式4022315。[2022-06-29 10:27]
结束语
再次感谢大家的热心参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将是我们目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内容,我们也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水平。我们诚挚欢迎网友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63-4022315,谢谢大家!
2 /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