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履行价格职能
市物价局将以“践行三严三实,履行价格职能”为主题在宁国新闻网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访谈,届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加。
提问 21
【市民】 农贸市场青菜目前卖4块钱一斤,你能控制吗?[2016-01-15 09:38]  (1次赞)
  【局长 柏满萍】 您好!蔬菜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决定,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随着近几年政府不断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和投入,我市菜价偏高问题有所缓解。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我们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和周边县市区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同周边县市区蔬菜价格的对比,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同时,在节日期间,将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巡视力度,一旦发现市场蔬菜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2016-01-15 09:44]
提问 22
【想说就说】 我们反映多次的国际大酒店的停车收费你们管不管?[2016-01-15 09:42]  (0次赞)
  【局长 柏满萍】 这个问题我们已在网络上进行多次答复,《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皖价服〔2015〕145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设的停车场(点),以及机场、码头、城市交通场站等特定场所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机动车停车设施,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三)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机动车停车设施、企事业单位配套停车场所向社会开放的停车设施,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点、公立医院、公办普通高校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五)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建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5〕132号)规定执行。 (六)查封、扣押的车辆,行政机关应按规定妥善保管并承担所发生的保管费用,不得向车主收取。 由于国际大酒店停车场所所有权属国际大酒店,因此其停车收费由其自行制定,但要做好收费公示。同时,做好停车引导和停车秩序管理等服务工作。[2016-01-15 09:49]
提问 23
【下面仙人】 现在的商品,怎么价格越来越高,一又普通的运动鞋就得一两百块,一个小小的衬衫少则几十块,多的好几百,我想.这些商品的成本不过卖价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二三十,可它怎么就那么贵呢,我都快买不起穿的了. 请问物价局是怎么给商品定价的?[2016-01-15 09:45]  (0次赞)
  【局长 柏满萍】 你说的商品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其价格由经营者根据成本及供求状况自行定价,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2016-01-15 10:06]
提问 24
【Poud834】 什么是价格听证?为什么要召开价格听证会?感觉现在听证会成了涨价会。[2016-01-15 09:46]  (0次赞)
  【局长 柏满萍】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主要是为 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2016-01-15 09:54]
提问 25
【70年代】 我看你局在实施阶梯水价时,对水价也进行了调整,请问你局如何制定价格的?[2016-01-15 09:47]  (0次赞)
  【局长 柏满萍】 我们制定价格主要是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安徽省物价局制定价格程序规定》进行的,如:这次实施阶梯水价和水价调整,首先,根据省文件要求及水务公司申请报告进行的;其次,开展成本监审,看水务公司调价事由是否充分、合理、科学;第三,制定调价方案,报告市政府研究;第四,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组织召开听证会;最后,根据听证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调整价格方案报告市政府批准实施。[2016-01-15 09:55]
提问 26
【车主小城】 前几天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物价局定损后,我要求上外边修车,请问:物价局收取定损费和拆解费应该是多少呀?[2016-01-15 09:51]  (0次赞)
  【局长 柏满萍】 您好!物价局认证中心根据省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但没有拆解费这种收费,具体情况请咨询物价局认证中心,联系电话:4026536[2016-01-15 09:57]
提问 27
【惊鸿】 随着瓶装液化气价格放开以后,物价部门做了那些工作?[2016-01-15 09:52]  (0次赞)
  【局长 柏满萍】 您好,《安徽省定价目录》从2015年9月1日起,已将瓶装液化气价格放开,由过去的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自主定价。对此,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定期关注周边县市瓶装液化气价格,我市液化气价格和周边县市价格基本持平。 (2)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保障“12358”投诉举报系统畅通;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3)政府也在加快管道天然气对接进程,力争让我市老百姓尽快用到安全价廉清洁的管道天然气。 (4)协调企业上报市政府,尽快在我市主要地段建立安全、规范的瓶装液化气企业直营点,有效抑制经营点随意加收送到户价格(送气费),据悉,此项工作政府已批示,正在紧张的筹备之中。[2016-01-15 10:05]
提问 28
【关注民生】 我想问一下,房价物价部门管不管?价格是怎样形成的?现在还要不要备案?[2016-01-15 09:55]  (0次赞)
  【局长 柏满萍】 商品房价格由开发成本费、商品房的经营费用、小区内的配套费、开发企业的期间费用、利润和税费等。开发成本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和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等构成。商品房价格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之内,不属于政府定价,其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2015年3月份,我局出台了《关于商品房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商[2015]8号)文件,依据省物价局和我市政府权力清单要求,取消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规定,但要做好明码标价和“一价清”。[2016-01-15 10:03]
提问 29
【鬼迷熟人】 我们公司和一个装潢包工头因公司办公楼装潢费用产生了矛盾,因为此人是我们老板的熟人所以装潢前没有签订合同,现在装好后因为结算工程款产生了很大争议,久拖不决,我们感觉他在漫天要价,请问能不能向物价局投诉举报解决问题?[2016-01-15 09:57]  (0次赞)
  【局长 柏满萍】 您好!可以,但您的提法不准确,因为不是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这类问题不叫投诉举报,而是叫申请价格争议调处。根据新修订的《安徽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市物价局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申请,本着合法、自愿、公正、高效的原则对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而且根据省高法的规定,价格争议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市物价局联系电话:4026536。[2016-01-15 10:01]
提问 30
【想说话】 局长你好:我在市医院开一盒:笨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价格是28.3元,在路边大药房买一盒同样的高血压药物是27元,这个是怎么回事?[2016-01-15 09:59]  (1次赞)
  【局长 柏满萍】 根据价格改革和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即开始研究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思路和方案,取消了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其中,医院药品由省集中招标采购,其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店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因此,医院药品价格与药店药品价格可能会出现不一致情况。[2016-01-1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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