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公开便民
市房管局以“依法行政、公开便民”为主题在宁国新闻网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访谈,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加。
欢迎词
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通过“在线访谈”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交流,也非常感谢此次活动为我们提供了零距离服务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平台。在此,我谨代表宁国市房地产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地希望广大网友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提问 1
【烧卖他爹】 我们小区一直没有业主委员会,请问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2015-03-27 08:39]  (0次赞)
  【市房管局 俞清华】 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小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二是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的,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三是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 [2015-03-27 08:41]
提问 2
【victor】 我申请了公租房,家里三口人,能分多大的房子?[2015-03-27 08:49]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出发点是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的基本居住需求,单套建筑面积按照国家政策控制在60个平方米以下,户型基本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或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具体分配时会考虑申请家庭的人口数量、代际关系、性别构成、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肯定能满足您的基本居住需求。[2015-03-27 08:55]
提问 3
【野百合也有春天】 宁国房管局网站内宁国透明网,经常出现点击后跳转至祁门房产网,请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什么时候解决?[2015-03-27 08:53]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由于我局网站处在升级维护中,针对网友提出问题我们将尽快予以解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关心和支持。[2015-03-27 08:57]
提问 4
【焦虑的住户】 如果因为小区内个别几户不交物业费导致其他居民心生不满从而引起物业质量下降,是否可以对没有合法理由不交物业费的几户人家进行处罚?》[2015-03-27 09:02]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你这问题问的非常好,这也是目前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共性问题、难点问题,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享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权力,也要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首先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对小区《小区业主公约》、《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但对那些不听调解又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2015-03-27 09:04]
提问 5
【西城河巷】 我家住在西城河巷里,房子是二十多年前自己建的,因时间久了,需要翻修或者重建,现在还允不允许翻修或者重建,允许的话需要哪些手续[2015-03-27 09:04]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具体请咨询规划局等有关部门。[2015-03-27 09:06]
提问 6
【小糖果】 我所在小区,2014年12月底交房后,业主交付了15年度的物业费用,但是,小区绿化并未完成,同小区内二期住房还未交付,还在施工阶段,导致施工车辆与已入住业主同行一条路,一方面路面坑坑洼洼,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另一方面,这对业主的人身安全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多次与物业沟通无果,请问,这种情况下,已交付物业费用的业主并未享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和相应设施,是否可以要求退还部分费用,或者如何要求物业尽快修复路面,各地工地区域与已居住区域?[2015-03-27 09:08]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分期建设的小区,要求小区对居住区和施工区进行隔离,具体情况可与我局物业办联系(联系电话:4032467),我局将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2015-03-27 09:17]
提问 7
【若水】 我有一套原拆迁补偿房,但面积要比政策给予补偿的大。超出的部分是我自己另外出钱买的。没有房产证,请问局长:一这是什么性质的产权,二像这样的房子能不能办到属于自己的产权证,三如果能办需要交纳哪些税费,交多少[2015-03-27 09:18]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因你描述的房屋情况还是不很清楚,请你携带原拆迁安置合同及与房屋有关资料到我局产权处咨询(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0号)。[2015-03-27 09:28]
提问 8
【宁国中介人】 能不能将收费窗口和房管局办证窗口放在一起,这样老百姓办证缴费一条龙服务。[2015-03-27 09:18]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由于我局现有的办公条件还达不到你提出的要求,目前正在筹建新的办证大厅,届时可以将服务窗口整合,实现办证、缴费一条龙服务。[2015-03-27 09:37]
提问 9
【我来问】 据说,房屋维修金使用起来比较难,为什么必须是你们指定的维修单位施工才能领取维修金。是不是存在权力寻租 的问题?
[2015-03-27 09:23]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确实复杂,主要原因为需要2/3业主签字同意耽搁时间较长。您说的指定单位维修问题,目前我局实施的是: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选定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2015-03-27 09:45]
提问 10
【周先生】 请问俞局长:如果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来修顶层漏水问题,要办哪些手续?[2015-03-27 09:29]  (0次赞)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维修资金使用执行宁国市房管局于2010年七月十五日颁布宁房字[2010]24号文件精神,当前我市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类型小区:一是有物业管理小区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是有物业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三是无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因不知网友你所在小区属哪类,具体请到房管局物业办咨询(咨询电话:4032467)。 [2015-03-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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