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词 |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此,我谨代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体民警,对你们的热心参与表示热忱欢迎,也借此机会,对一直以来关心、理解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
提问 1 |
【弥勒佛】 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录入错误的,如何处理?[2014-09-12 08:54] (3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当事人对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录入有异议的,可拨打0563-4252122电话反映。经我队核实,确实存在错误录入的,将撤销此次违法记录。 [2014-09-12 08:54] |
提问 2 |
【老海子】 驾驶证到期换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2014-09-12 08:55] (3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老海子网友你好,你所提出来的问题答复回下: 1、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 4、机动车驾驶证(老证)。费用10元。[2014-09-12 08:56] |
提问 3 |
【方联合】 韩局长你好: 请你们督促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清理开发区人行道路段的安全隐患:1、化肥厂门前的绿化树要剪枝...太高。路口行人及车辆有隐患。2、柏爵王朝宁阳西路....人行道边的树已经涨到路中间来了。3、百合公馆路边电线井高低不平,下雨积水,天晴行人也不方便。 [2014-09-12 08:56] (2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方联合网友你好,你提出的问题因不属于我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我们会及时向住建、供电等部门反映协调解决。 谢谢! [2014-09-12 08:57] |
提问 4 |
【 西街的】 请问城区内有几个摄像头检查安全带?分别在哪个路段?[2014-09-12 08:59] (3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西街的网友你好,现答复回下:城区有两个摄像头监测安全带,分别在:1、S215线二里冲路段。2、宁港线双龙路段。[2014-09-12 09:00] |
提问 5 |
【笨笨】 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市咋规定的?[2014-09-12 09:04] (3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笨笨网友你好,关于你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 谢谢! [2014-09-12 09:05] |
提问 6 |
【想说话】 现在有一种太阳能面包车,请问韩局长:驾驶太阳能电动车需要什么样的证件?[2014-09-12 09:07] (2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想说话”网友你好,关于你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回下: 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规定的车辆,可以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持小型汽车驾驶证驾驶。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否则路面执勤交警将依法处理。 谢谢! [2014-09-12 09:08] |
提问 7 |
【一一】 车辆报废后原号牌能不能接着用[2014-09-12 09:15] (2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一一”网友,你好,关于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重新使用原号牌 1、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2、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谢谢![2014-09-12 09:16] |
提问 8 |
【韦小宝】 S104线夜间大货车较多,且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你们如何管理?[2014-09-12 09:16] (0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韦小宝”你好,关于你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夜间104省道通行货运车辆多,货运车辆超载较为普遍,且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情况,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消除此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我队不定时不定期组织警力,在104省道上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谢谢![2014-09-12 09:17] |
提问 9 |
【uygguy】 城西路单行道限行期间,停车位设置不合理,顺向停车需掉头很麻烦,请问在此期间能否人性执法?对逆向停车的免于处罚?[2014-09-12 09:18] (1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uygguy”网友你好,关于你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发现,现已将问题函告宁国市住建委,近期将对城西路的停车泊位进行重新施划,未重新施划前按现有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 谢谢![2014-09-12 09:19] |
提问 10 |
【张先生】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幸发生碰撞,排除非机动车碰瓷的情景后任何情况下机动车都得当责吗?有没有机动车免责条件存在:比如对方酒驾醉驾、严重违反交通禁令闯红灯什么的。[2014-09-12 09:18] (1次赞) |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建民】 “张先生”网友你好,关于你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需根据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来确定事故责任,但无责任机动车方也应承担10%无责任赔偿。 谢谢![2014-09-12 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