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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救助 切实保障民生

直播时间: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0:30
直播地点:市新闻传媒中心在线访谈室
直播嘉宾:副局长 许海英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访谈简介:
市民政局以“加强社会救助 切实保障民生”为主题在宁国新闻网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访谈,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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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家的热心参与,由于时间关系,如有回复不全或其他方面的疑问和意见,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和我们保持联系,联系电话:0563-4032346。同时恳请广大网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大家,再见!
提问 12
【展翅高飞】 请问慈善救助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0:17:58]
【副局长 许海英】 本人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所提出申请,填写慈善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合作医疗报销结算单及大病二次补偿单复印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审核表、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单、出院记录、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10:22:41]
提问 11
【清风徐来】 经常听说慈善救助,请问我市慈善救助有哪些具体政策? [10:11:09]
【副局长 许海英】 慈善救助分为慈善医疗救助和慈善生活困难救助。慈善医疗救助是指对救助对象经住院治疗或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符合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后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救助,。慈善生活困难救助是指对救助对象经住院治疗或门诊治疗,扣除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后自费的医疗费用达5万元及以上的按比例给予救助。 慈善医疗救助病种为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胰腺炎、重症肝炎、需外科手术治疗的重大疾病及其他疑难重大疾病。慈善救助个人年度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0元。 [10:14:20]
提问 10
【快乐一家】 请问哪些对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0:08:19]
【副局长 许海英】 共有三类对象,一是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二是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市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三是在我市居住地连续居住、就业一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且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离家庭和个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10:11:13]
提问 9
【金】 虽然低保和医疗救助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问题,但生活中造成突发性困难的因素还有很多,象车祸、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请问民政部门在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临时性困难方面,有没有解决的制度?
[10:05:21]
【副局长 许海英】 除低保和医疗救助外,我们还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能够给因车祸、火灾等突发因素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一定的帮助,缓解他们的临时困难。对于自然灾害,我们有自然灾害专项救助,对于患大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除了医疗救助外,还可以通过慈善资金得到一定的帮助。 [10:07:11]
提问 8
【随风】 请问怎么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有哪些程序?
[09:56:31]
【副局长 许海英】 申请医疗救助,对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凭身份证、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和其它证明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对于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在非一站式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出院记录(慢性病就诊证)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和大病补偿结算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审核表和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单和相关证件复印件。 [10:02:23]
提问 7
【过往】 请问城乡医疗救助的救助标准是多少? [09:50:45]
【副局长 许海英】 城乡医疗救助个人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10000元。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范围内自付医疗费分别按80%和70%比例救助。对于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设起付线5000元,合规范围内自付医疗费超出5000元部分按60%比例救助。 [09:55:32]
提问 6
【我很快乐】 请问:生大病,民政部门有补助吗? [09:41:18]
【副局长 许海英】 针对群众看病难问题,我市制定出台了《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于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户生病住院治疗后申报医疗救助不受病种限制,取消了救助门槛,也就是说,困难群体只要生病住院都能得到救助;对于其他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患癌症、严重多器官衰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急性胰腺炎和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也能得到救助。 [09:48:16]
提问 5
【我是风】 请问:离婚要带什么,去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09:39:14]
【副局长 许海英】 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共同到健康大楼8楼婚姻登记处办理。 [09:47:01]
提问 4
【滴水观音】 请问:孤寡老人,多少岁才能去乡镇敬老院? [09:37:04]
【副局长 许海英】 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09:44:41]
提问 3
【平安一生】 看病问题是我们群众最迫切愿望之一,虽然我市建立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但对于困难群众仍然存在看病难问题,请问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方面有哪些具体政策?
[09:35:55]
【副局长 许海英】 针对群众看病难问题,我市制定出台了《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对于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户生病住院治疗后申报医疗救助不受病种限制,取消了救助门槛,也就是说,困难群体只要生病住院都能得到救助;对于其他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患癌症、严重多器官衰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急性胰腺炎和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也能得到救助。 [09:42:35]
提问 2
【老王】 现在许多网友都很关心低保,请问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具体需要什么程序? [09:20:23]
【副局长 许海英】 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低保待遇,根据家庭实际人均收入实行差额补助。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填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乡镇、街道民政所收到申请后,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完成入户调查。然后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评议通过后再进行公示。一榜公示后,市民政部门进行抽查核实,并委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再次公示,无异议后审批。 [09:26:53]
提问 1
【沙子】 民政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有哪些保障民生的工作职能? [09:13:45]
【副局长 许海英】 民政部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涉及民生方面的内容比较多,主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等。 [09:17:13]
欢迎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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