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尾词 |
今天的短暂集中交流,涉及房管工作的方方面面,在此感谢大家的热心参与,由于时间关系,没有及时给予回复的问题和其他方面的疑问和意见,广大网友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继续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们将给予详细解释和回复(联系电话0563-4022863)。同时恳请广大网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参与我们的工作,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谢谢大家的参与,再见! |
提问 14 |
【奥迪特】 请问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10:12:17]
【副局长 俞清华】 房产证只对房屋的相关属性进行记载,不动产权证对房屋及土地相关属性进行记载。 [10: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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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13 |
【陈】 请你单位管理好物业维修资金,不要没修也把物业维修资金动用了,要和物业办人说下那是高压杆 [10:00:31]
【副局长 俞清华】 我局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监管程序,每笔维修资金的使用都会留档,以备业主查询。任何人违规使用,都会受到严肃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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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12 |
【月亮】 自建住房想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09:55:38]
【副局长 俞清华】 您所提的问题需要到宁国市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咨询。 [1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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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11 |
【津园村村民】 我住津园村小区,请问物业公司未履责该向谁投诉?由谁来选择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 [09:53:43]
【副局长 俞清华】 如果属于合同约定内容而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宁国市房管局物业办投诉(投诉电话:4032467)。
关于物业公司的选择,前期(业主大会成立前)是由开发企业通过招投标或议标方式选聘,正常期(业主大会成立后)是由业主大会来选聘。 [1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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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10 |
【姐妹淘】 请问: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09:52:50]
【副局长 俞清华】 我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早已停止执行。廉租房申请条件主要与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有关,且每年的申请条件都有变化,今年的政策,我局将在4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敬请关注政府网站及《今日宁国》,若还有什么疑问可向我局住房保障科咨询,电话:4028121。
[10: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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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9 |
【快乐人生】 请问:房产证遗失了该怎么补办? [09:51:58]
【副局长 俞清华】 请携带身份证来我局二楼房屋产权产籍监理科申请遗失补发,具体材料如下:1、遗失声明(有刊号的报纸);2、遗失补发公告(有刊号的报纸);3、声明书;4、其他相关材料。 [1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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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8 |
【路人甲】 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09:47:27]
【副局长 俞清华】 可以办理,请携带相关材料来我局申请,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还需看您申请的安置房类别,详情请咨询我局产权产籍监理科4023436。 [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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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7 |
【小市民】 请问廉租房住了几年后 是不是可以购买下来? [09:30:30]
【副局长 俞清华】 暂时还不可以,若以后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有调整,我市才能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明确。 [09: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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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6 |
【提问】 经济适用房可以进行买卖吗?我市的经适房有没有买卖现象。 [09:28:14]
【副局长 俞清华】 暂时不可以,目前我局未受理一起经济适用房买卖过户手续。 [09: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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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5 |
【购房】 请问: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哪些费用?什么标准? [09:23:58]
【副局长 俞清华】 具体还需看您申请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类型,若是购买的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1%-4%)、维修资金(30元/平方或60元/平方)、登记费用(80元/套或550元/件),详细情况请咨询我局产权产籍监理科4023436。 [09: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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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4 |
【想创业】 有朋友想开一家二手房中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09:12:53]
【副局长 俞清华】 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并到房管局备案,就可以了。 [0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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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3 |
【买房之人】 购房者在交完首付,签订购房合同后,把房产证委托开发商代办。一般情况下,合同上回明确规定开发商代办房产证所需的时间,大致为半年到两年不等。但也有开发商延期代办,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09:07:06]
【副局长 俞清华】 像这种情况,可以对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办理产权登记约定条款的事项进行维权。 [09: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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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2 |
【想回宁国】 我毕业时父母给买的房子,现在还在银行按揭,现在谈了个女朋友刚结婚,她要把她名字加上去,能办理吗,收费是多少? [09:01:47]
【副局长 俞清华】 您好,可以办理。需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房屋产权变更或待按揭还清注销抵押权后,夫妻双方携带房产证原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在房管局二楼产权科申请办理增加共有人手续。我局收取费用为房屋登记费,标准为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不收取其他费用。 [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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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1 |
【zhongdinggongren】 今年的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09:00:08]
【副局长 俞清华】 您好,根据年度计划安排2016年度新增申请和复审工作将于4月中旬启动,届时请携带收入证明、身份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到窗口办理。 [0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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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词 |
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通过“在线访谈”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交流,也非常感谢此次活动为我们提供了零距离服务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平台。在此,我谨代表宁国市房地产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地希望广大网友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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