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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履行价格职能

直播时间:2016年元月15日上午9:00--10:30
直播地点:市信息中心访谈室
直播嘉宾:局长 柏满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新闻传媒中心
承办单位:市物价局
访谈简介:
市物价局将以“践行三严三实,履行价格职能”为主题在宁国新闻网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访谈,届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加。
  • 访谈部门简介
  • 访谈小结分析
市物价局是市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落实价格改革和调控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负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施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情况,开展价格认证等工作。内设办公室、成本监审科、价格监测科、综合业务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5个科室和价格认证中心1个二级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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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词
感谢各位网友朋友对价格工作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感谢“在线访谈”栏目提供了互动友好的平台,让我们有机会面对面地坦诚交流。由于时间有限,今天的在线交流对网民朋友们关心的部分问题进行了答复,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支持和关心价格工作。如有价格方面的疑问和意见,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继续和我们保持联系,价格举报服务电话:12358、4017273。 谢谢大家!
提问 42
【老百姓】 物价局领导,上午好!我是一个普通市民,上次宁国电视台关于水价调整的新闻报道说是在制定和调整居民阶梯水价时,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实施成本监审和成本公开,把成本公开作为制定和调整水价的一项基本制度。可是我觉得物价局定价都应该和成本有直接的关系,想请问下,是不是只有水价才实行成本公开制度,老百姓能不能了解别的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其它价格的成本情况?比如天然气、公交车、门票等,有的价格我们确实觉得涨的太快了啊! [10:14:43]
【局长 柏满萍】 您好!诚如您所说,成本是影响价格高低的最重要因素,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是物价部门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而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为了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促进经营者加强成本管理,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成本监审工作是制定大部分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必经程序,只是这项工作以往虽然严格依规开展,但由于是内部程序,宣传的不够,可能会造成广大群众在看到调整后的价格时有一些疑惑。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的要求,我们今后对按规定实行成本监审的价格,要逐步建立健全成本公开制度。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定价机构的规定公开成本,物价部门在制定和调整价格前应当公开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方式上可能会灵活一些,有主动的,也可以依申请公开,只要是不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成本资料原则上都可以公开。今后我们在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时要尽量做到:“清楚亮成本,明白调价格”。谢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 [10:19:55]
提问 41
【高音炮】 物价部门今年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0:13:59]
【局长 柏满萍】 今年以来,我市物价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物业收费、医疗收费、物业管理收费等专项检查,并实施经济制裁41.83万元。二是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0件,其中投诉12件、咨询18件,立案查处5件,办结率100%。三是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氛围,我局多次召集各行业经营者召开“价格提醒会”、“告诫会”等,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规范价格行为。 [10:18:19]
提问 40
【宁国精神】 那《收费许可证》取消后,还要不要每年对收费进行年审? [10:12:45]
【局长 柏满萍】 取消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同时,在我市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帐制度,主管部门要将本系统内具体实施收费的单位基本信息及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于每年4月底前向我局报送。 [10:17:25]
提问 39
【栋栋】 物价部门是如何落实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的? [10:12:03]
【局长 柏满萍】 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实施后,根据定价权限规定,对我局出台的各项收费文件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台了宁价办[2015]46号文件,废止了我局制定的48个商品和服务价格文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市场根据成本、供求形成价格。 同时,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大宣传力度,放开我市本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有瓶装及管道液化石油气、非前期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及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民爆器材、城市道路和公路车辆救援、出租车挂靠服务、经营性培训(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保安服务、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市场摊位和进场费、旅游景区内娱乐性项目服务、生猪定点屠宰服务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情况自行制定价格。 [10:26:30]
提问 38
【三严三实】 我是市直单位的,办公用房装修需测算底价后进行招标,物价局能帮我们对价格把把关吗? [10:10:56]
【局长 柏满萍】 您好!可以。市物价局下属宁国市价格认证中心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价格认证资质,涉及政府事务的价格认定工作是法定职责之一。近年来,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多项涉及政府事务的价格认定工作,其中就包括很多国有资产处置、招标、拍卖等价格认证服务,对市直单位商业用房拍租底价与处置价格、公交车收购价格、公车处置价格、办公楼装修改建工程控制价格、各种通用设备价格等进行了价格认证。2015年我局该类认证涉及金额约500万元,增收节支效果明显。市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4026536。 [10:16:40]
提问 37
【好好说】 你们物价局发布的“价比三家”的商品品种有哪些?目前我市参加此活动的商家有哪几户? [10:10:04]
【局长 柏满萍】 您好!自2011年8月市物价局开展“价比三家”活动以来,参比商家有苏果超市、华泰超市、台客隆超市3家,比价商品种类有6类21种商品。随着大润发超市的进驻,后期我们将一并纳入“价比三家”活动。 [10:21:10]
提问 36
【清风】 春节期间,物价部门对加强市场监管会采取哪些措施呢? [10:09:31]
【局长 柏满萍】 您好!今年春节期间,市物价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一是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二是强化市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我们将对重要商品的价格信息及时发布,对部门重点行业依法进行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四是加强值守,认真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10:27:21]
提问 35
【???】 我在商场里买家电,后来发现淘宝上便宜好多,亏大了,你们能管吗? [10:07:37]
【局长 柏满萍】 您好!家电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价格也会有差别。购买过程中,商家应真实告知销售价格和商品规格、等级、型牌号等信息,消费者可“价比三家不吃亏”。如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发现经营者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可向当地物价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58。 [10:08:54]
提问 34
【宁国精神】 我是市直部门的,想请问你局是否还办理《收费许可证》?如不再办理,我们单位是否还能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5:44]
【局长 柏满萍】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价费〔2015〕12号)文件要求,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并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到我局统一注销《收费许可证》。 各有关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规定可以继续收费。 [10:08:04]
提问 33
【生意人】 物价局领导,你好!我们几个做家具生意的店老板合伙买了一层门面房,但过户时我们感觉税务局收契税依据的房价标准太高了,比我们的合同总价还高些。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可以找物价部门出个认证报告,依据物价部门确认的总价来计税,请问具体如何办理? [10:04:17]
【局长 柏满萍】 您好!税务部门的解答您可能没有了解清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物价、国税、地税三部门《安徽省抵税(应税)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不接受企业和个人的委托开展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工作,只能接受税务机关的委托开展此项工作,如果您觉得税务部门的计税依据过高,应积极和税务部门协调,税务部门如认为确实存在价格不明或有较大争议的情况,可委托物价部门进行专业协助,我局价格认证中心再行出具《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结论书》,经税务机关认可后可以作为计税或确定抵税财物价格的依据。祝您生意兴隆! [10:06:23]
提问 32
【一辈子的人】 请问:现在还办理收费许可证吗?申请办理停车场收费许可的申请报告该怎么写? [10:00:56]
【局长 柏满萍】 现在已不办理收费许可证了,政府投资的停车场收费由政府定价,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应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 [10:21:01]
提问 31
【***】 我有一个收费问题想向物价局举报,但担心别人知道后对我有不利的影响,我应该怎么做? [10:00:30]
【局长 柏满萍】 在受理举报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一直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即使在不向被举报人告知举报人基本情况,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就无法查实的情况下,比如说手机资费相关的举报,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会先征求举报人的意见。这一点,您大可放心。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您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任何场所消费或缴纳任何费用时,请核对缴费清单;索要正规票据及保存好相关证据。 并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专用电话或直接到物价局价格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也可以写信寄往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地址:城管大楼三楼,电话:4033250)来表达您的价格诉求。我局工作人员会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反馈。 [10:03:21]
提问 30
【想说话】 局长你好:我在市医院开一盒:笨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价格是28.3元,在路边大药房买一盒同样的高血压药物是27元,这个是怎么回事? [09:59:40]
【局长 柏满萍】 根据价格改革和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即开始研究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思路和方案,取消了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其中,医院药品由省集中招标采购,其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店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因此,医院药品价格与药店药品价格可能会出现不一致情况。 [10:15:34]
提问 29
【鬼迷熟人】 我们公司和一个装潢包工头因公司办公楼装潢费用产生了矛盾,因为此人是我们老板的熟人所以装潢前没有签订合同,现在装好后因为结算工程款产生了很大争议,久拖不决,我们感觉他在漫天要价,请问能不能向物价局投诉举报解决问题? [09:57:44]
【局长 柏满萍】 您好!可以,但您的提法不准确,因为不是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这类问题不叫投诉举报,而是叫申请价格争议调处。根据新修订的《安徽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市物价局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申请,本着合法、自愿、公正、高效的原则对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而且根据省高法的规定,价格争议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市物价局联系电话:4026536。 [10:01:36]
提问 28
【关注民生】 我想问一下,房价物价部门管不管?价格是怎样形成的?现在还要不要备案? [09:55:21]
【局长 柏满萍】 商品房价格由开发成本费、商品房的经营费用、小区内的配套费、开发企业的期间费用、利润和税费等。开发成本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和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等构成。商品房价格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之内,不属于政府定价,其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2015年3月份,我局出台了《关于商品房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商[2015]8号)文件,依据省物价局和我市政府权力清单要求,取消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规定,但要做好明码标价和“一价清”。 [10:03:39]
提问 27
【惊鸿】 随着瓶装液化气价格放开以后,物价部门做了那些工作? [09:52:06]
【局长 柏满萍】 您好,《安徽省定价目录》从2015年9月1日起,已将瓶装液化气价格放开,由过去的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自主定价。对此,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定期关注周边县市瓶装液化气价格,我市液化气价格和周边县市价格基本持平。 (2)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保障“12358”投诉举报系统畅通;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3)政府也在加快管道天然气对接进程,力争让我市老百姓尽快用到安全价廉清洁的管道天然气。 (4)协调企业上报市政府,尽快在我市主要地段建立安全、规范的瓶装液化气企业直营点,有效抑制经营点随意加收送到户价格(送气费),据悉,此项工作政府已批示,正在紧张的筹备之中。 [10:05:39]
提问 26
【车主小城】 前几天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物价局定损后,我要求上外边修车,请问:物价局收取定损费和拆解费应该是多少呀? [09:51:41]
【局长 柏满萍】 您好!物价局认证中心根据省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但没有拆解费这种收费,具体情况请咨询物价局认证中心,联系电话:4026536 [09:57:15]
提问 25
【70年代】 我看你局在实施阶梯水价时,对水价也进行了调整,请问你局如何制定价格的? [09:47:17]
【局长 柏满萍】 我们制定价格主要是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安徽省物价局制定价格程序规定》进行的,如:这次实施阶梯水价和水价调整,首先,根据省文件要求及水务公司申请报告进行的;其次,开展成本监审,看水务公司调价事由是否充分、合理、科学;第三,制定调价方案,报告市政府研究;第四,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组织召开听证会;最后,根据听证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调整价格方案报告市政府批准实施。 [09:55:23]
提问 24
【Poud834】 什么是价格听证?为什么要召开价格听证会?感觉现在听证会成了涨价会。 [09:46:53]
【局长 柏满萍】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主要是为 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09:54:19]
提问 23
【下面仙人】 现在的商品,怎么价格越来越高,一又普通的运动鞋就得一两百块,一个小小的衬衫少则几十块,多的好几百,我想.这些商品的成本不过卖价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二三十,可它怎么就那么贵呢,我都快买不起穿的了. 请问物价局是怎么给商品定价的? [09:45:24]
【局长 柏满萍】 你说的商品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其价格由经营者根据成本及供求状况自行定价,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 [10:06:52]
提问 22
【想说就说】 我们反映多次的国际大酒店的停车收费你们管不管? [09:42:38]
【局长 柏满萍】 这个问题我们已在网络上进行多次答复,《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皖价服〔2015〕145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设的停车场(点),以及机场、码头、城市交通场站等特定场所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机动车停车设施,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三)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机动车停车设施、企事业单位配套停车场所向社会开放的停车设施,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点、公立医院、公办普通高校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五)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建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5〕132号)规定执行。 (六)查封、扣押的车辆,行政机关应按规定妥善保管并承担所发生的保管费用,不得向车主收取。 由于国际大酒店停车场所所有权属国际大酒店,因此其停车收费由其自行制定,但要做好收费公示。同时,做好停车引导和停车秩序管理等服务工作。 [09:49:48]
提问 21
【市民】 农贸市场青菜目前卖4块钱一斤,你能控制吗? [09:38:53]
【局长 柏满萍】 您好!蔬菜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决定,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随着近几年政府不断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和投入,我市菜价偏高问题有所缓解。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我们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和周边县市区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同周边县市区蔬菜价格的对比,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同时,在节日期间,将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巡视力度,一旦发现市场蔬菜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 [09:44:35]
提问 20
【西津河】 请问物价局的投诉电话是12358么?周末能打通吗? [09:37:54]
【局长 柏满萍】 是的,法定工作日有专人值守。 [09:42:18]
提问 19
【网罗天下】 我家小孩子才10岁,坐车时却要买全票,小孩子的票价到底是怎么定的? [09:34:45]
【局长 柏满萍】 儿童乘车票价是按身高规定的,不是按年龄规定的,身高1.2米以下免票,1.2米—1.5米时收半票,超过1.5米时全票。如果您家小孩身高已超过1.5米,要求购买全票是正确的。 [09:40:45]
提问 18
【外地人】 每年春运客车车票价格都会上涨与日常票价不一致,今年春节会不会涨价? [09:32:39]
【局长 柏满萍】 您好!公路客运票价属于政府指导价,企业可以根据运输淡旺季以及该线路竞争状况,在政府指导价以下浮动;一般在春运期间票价不下浮按政府指导价执行。我们要求市内各车站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班线的政府指导价,以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超过政府指导价等违规行为,请拨打12358。一经查实,物价、交通主管部门将严肃处理。 [09:35:50]
提问 17
【不想涨价】 快过年了,副食品价格是否还要涨价? [09:28:08]
【局长 柏满萍】 根据我局以往价格监测数据显示,年前一段时间内,市场价格和周边县市一样是处于稳定态势的,像往年一样,受节日集中消费等影响,一些副食品价格在春节前后存在短期波动,例如,去年市场牛肉价格年前零售均价在35元/斤左右,而在春节期间价格会有所波动,零售均价在36元-38元/斤左右;与周边县市对比情况看,宣城市及广德县春节期间牛肉价格也存在波动,其价格水平与我市大致相当。春节期间,我局将密切注意市场价格动态,加大监管力度,为市民营造欢乐、祥和的价格环境。 [09:45:45]
提问 16
【岁月静好】 物业费包括什么?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09:26:33]
【局长 柏满萍】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车辆停放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特约服务费等。前期物业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 [09:48:08]
提问 15
【滴水观音】 请问: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 [09:24:57]
【局长 柏满萍】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10:04:19]
提问 14
【姐妹淘服饰 】 小微企业“四项收费”免征三年是真的吗? [09:23:45]
【局长 柏满萍】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09:52:12]
提问 13
【我很快乐】 请问:买二手房中介费怎么算? [09:22:51]
【局长 柏满萍】 二手房中介费已经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二手房中介费主要有房屋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 [09:40:57]
提问 12
【压力山大】 我市天然气价格为何比宣城高很多?是不是你局制定的? [09:22:31]
【局长 柏满萍】 天然气价格属政府定价商品,我局于2015年11月23日对天然气价格进行了一次下调,目前,居民用天然气(CNG)最高销售价格:3.60元/m3;车用天然气(CNG)最高销售价格:3.80元/m3;工商业用天然气(CNG)最高销售价格:3.95元/m3。下调了0.60-0.70元/m3,这次下调幅度比较大,但仍然高于宣城市,主要原因是我市使用的是压缩天然气(CNG),宣城市天然气已连全国天然气主网,而我市未连网,需要用撬车将压缩天然气(CNG)运送到我市,增加了天然气企业的经营成本。 [10:28:34]
提问 11
【富华业主】 富华小区强行安装车辆通行识别系统,并收取通行卡费是否合理? [09:17:59]
【局长 柏满萍】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上述收费不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范围内,属市场调节价,物业企业在实施上述服务时,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 [09:23:35]
提问 10
【我从大山来】 近年来,经济行势下行压力大,企业经营困难,物价部门在减轻企业负担上有何举措? [09:13:54]
【局长 柏满萍】 为依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5年初建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涉企收费清单将所有行使行政权力向企业收费的各部门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未经国务院授权的、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重复交叉的收费,一律不准进清单。涵盖了行政管理过程中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包括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涉及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收费,《宁国市涉企收费清单》于2015年1月1日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及宁国市物价网进行了公示。 经我局全面清理,1、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了国土部门的“征地管理费”;对小微企业免征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市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农业部门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等。2、政府性基金:取消了物价部门的“价格调节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降低了气象部门的“防雷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等。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取消了国土部门的“建设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等,共为企业减轻负担约6700万元。 同时,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审批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及收费政策变动等情况,做好《清单》的动态调整及发公布。 [09:39:24]
提问 9
【青春走一回】 请问:什么是政府定价?水费标准是政府定价吗? [09:11:49]
【局长 柏满萍】 依照价格法规定 ,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自来水价格是政府定价商品。 [10:12:36]
提问 8
【三津人】 什么是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范围有哪些? [09:09:26]
【局长 柏满萍】 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是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确定的。 [09:32:46]
提问 7
【YY】 汽、柴油价格在不断下跌,为什么液化气价格再上涨? [09:09:08]
【局长 柏满萍】 根据省2015年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我局放开了瓶装及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制定,由液化气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情况自行制定价格,并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09:26:06]
提问 6
【市民小凡】 去某超市买了一袋泰国香米,货架上的标签标价为5.6元/公斤,结算时却成了8.62元/公斤,每袋净重为1.86公斤,商场收了他16.04元,多收了5.62元。一瓶洗洁精标签价为4.9元,结算时却为6.9元,多收了2元。请问:超市这是“价格欺诈”吗?应该如何处理?真能赔偿最低500元吗? [09:06:38]
【局长 柏满萍】 您好!你所讲的属于低价标示,高价结算的价格欺诈行为。《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13种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有“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合”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如认为经营者涉嫌价格欺诈时,可持相关票据到市物价局投诉,也可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咨询。 [09:31:14]
提问 5
【岁月静好】 为什么2015年要实施阶梯水价? [09:04:54]
【局长 柏满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的通知》(皖价商[2015]29号)规定:“2015年年底前,我省设市城市(包括省辖市、县级市)必须全部实施城镇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这是一项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因此,我市2015年内,必须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 [09:18:26]
提问 4
【记者】 每天都会与价格打交道,但对物价局职能并不都了解。请柏局长向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09:03:02]
【局长 柏满萍】 好的。市物价局是市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落实价格改革和调控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负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施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情况,开展价格认证等。 《价格法》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目前,我们国家的价格形式主要有三种,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三种价格形式的形成和确立,经历了改革、演变的过程。其中前两种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府管的,后一种就是放开的,由经营者自主定的。目前,绝大多数(98%以上)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机制形成,经营者自主定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主要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资源稀缺的、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以及重要的公用事业和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等方面。政府制定价格的具体品种和范围由中央定价目录和省级定价目录确定。定价目录可查询安徽物价网、宣城物价网和宁国市物价网。 [09:04:51]
提问 3
【想说话】 请物价局解释:
1、液化气的经营价格是不是放开了?什么时候放开的?
2、宁国经营液化气的是不是还是那4家?
3、液化气价格放开了,经营是不是也要引进竞争机制?在价格放开之前,你们是不是做了这方面的准备工作?
4、葛某(我不认识他,也没有在他那里买过气)2011年注册的是卖什么产品的公司?他怎么开始卖液化气的?有没有出过安全事故?为什么几年来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是他自己不申请?或申请了不合规?还是有其他什么问题?
5、葛某几年赚了200多万,算不算暴利?那专营的4家应更自盈利不菲,现在你们在没有做好引进竞争机制的情况下,允许他们自定价经营,是不是有选择性执政的嫌疑?
    三严三实不是嘴巴随便说说的 。


请物价局解释。15号我可能没有时间参加在线访谈,就提在这里。请网友们关注,或代提。
想说话网友带谔谔网友提交!谢谢! [09:02:47]
【局长 柏满萍】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液化气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目前,我市有四家公司经营,放开前,我们进行了约谈告诫和政策宣传。关于经营权问题请向其主管部门咨询。 [09:29:44]
提问 2
【文明人】 市场经济环境下,那些商品和收费还要物价部门制定? [09:01:12]
【局长 柏满萍】 根据《价格法》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属于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范围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是依据省发布的《安徽省定价目录》确定,2015年省新修订的《安徽省定价目录》保留的定价项目有12项,分别为供水、电力、天然气、城市供热、交通运输、文化教育旅游、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环境保护、居民住房(指保障性住房和租金)和重要专业服务。与现行2010年版定价目录相比,政府定价的项目由40项减少到12项,精简了70%;其中重要专业服务子项由54项减少到14项,精简了74%。 [09:07:41]
提问 1
【业主】 已购买车位的还收取小区停车费合不合理?小区停车费是否属你局制定? [08:59:19]
【局长 柏满萍】 《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应当区别车位、车库的专有权益、管理服务成本等因素收取车位服务费和场地使用费。其中专有车位(库),应交纳车位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位(库)的车位使用人或租用车位的使用人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车辆停放费包括车库、车位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建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5〕132号)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利用非公共部位的场地、设施停车收费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非新建住宅小区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继续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合同到期的,如需调整停车收费标准,需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09: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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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宁国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你们进行在线交流,就“践行三严三实,履行价格职能”这个主题与网民朋友们互动交流,对你们的热心参与表示热忱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宁国市物价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物价工作的网民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