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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公开便民

直播时间:2015年3月27日9:00--10:30
直播地点:市信息中心在线访谈室
直播嘉宾: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信息中心
承办单位:市房管局
访谈简介:
市房管局以“依法行政、公开便民”为主题在宁国新闻网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访谈,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加。
  • 访谈部门简介
  • 访谈小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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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词
今天的短暂集中交流,涉及房管工作的方方面面,在此感谢大家的热心参与,由于时间关系,如有回复不够全面或者网民不太满意的地方,结束后,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给予详细解释和回复(联系电话0563-4022863)。同时恳请广大网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参与我们的工作,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谢谢大家的参与,再见! 
提问 19
【切克闹】 今年的公租房复审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10:30:48]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您好,根据年度计划安排2015年度复审工作将于4月中旬启动,届时请携带收入证明、身份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到所在居委会办理。 [10:35:11]
提问 18
【望远镜】 公租房是惠民政策,但我总是听说公租房要凭关系才能申请到? [10:29:44]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请广大市民放心,只要您符合条件,就可以去申请,我们都会将您纳入保障,若大家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可致电0563-4028121举报,一经查实我们会及时取消其保障资格。 [10:38:13]
提问 17
【ghff】 我住在容维物流城公租房,现在河沥溪上班,很不方便,可不可以跟住在三泉公租房的人对换个房子? [10:28:04]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可以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调换事项办理可致电0563-4028121咨询。 [10:28:38]
提问 16
【西街的】 我于2005年购买金瓯花园小区二楼的一套商品房,去年我发现楼上三楼卫生间地面渗水,多次上楼要求配合维修,三楼住户拒不理采,给我带来了很大烦恼,请问我这个问题找哪个部门?该怎么处理? [10:25:51]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你反映的问题时间上已超过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范围属于业主自用部位不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此问题应该属于三楼业主责任,由三楼业主负责维修。 首先你应告知三楼业主,其卫生间渗水侵害了你的权力,希望三楼业主能及时进行维修,如他不予配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通过物业纠纷三级调解机制,也就是社区、街道、市三级物业纠纷指导和调解。 [10:26:35]
提问 15
【买房人】 我退休了现在准备换个房子,想以我家孙子名义买,孙子今年读小学二年级,可不可以办手续? [10:21:07]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可以用你孙子的名字购买房屋并办理房产证。办理产权登记时除办证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10:23:36]
提问 14
【房奴的春天】 听说今年宁国要举办房交会,有么有什么好政策?在线急等,想买个房子少点钱 [10:08:00]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今年确实有计划举办房交会,具体时间和相关政策还未确定,届时我们将提前发布有关信息。 [10:19:11]
提问 13
【更好】 现在小区内车辆越来越多,物业也会收取一定费用,请问小区停车收费允不允许?如允许有没有收费标准? [10:00:23]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允许收费。宁国市小区内停车收费执行宁国市物价局、宁国市房管局联合颁发宁价办[2012]11号文件第九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区域内车辆实施物业服务,与业主签订车辆停放服务合同,提供停车场、设备维护、道路养护、卫生清扫等服务并收取停车服务费。 收费标准为室内停车场:自行车5元/辆*月;摩托车15元/辆*月;助力车、电动车12元/辆*月(不含充电费);汽车60元/辆*月。室外停车场:汽车50元/辆*月;不计算产权建筑面积的独立车库15元/辆*月;储藏室5元/月*个。 [10:12:04]
提问 12
【路人】 房产证遗失应该怎么补办 [09:59:12]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请携带身份证来我局三楼产权处办证大厅申请遗失补发,具体材料如下:1、遗失声明(有刊号的报纸);2、遗失补发公告(有刊号的报纸);3、声明书;4、其他相关材料。 [10:14:20]
提问 11
【等等】 我是清华苑小区业主,我想问一下物业服务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09:59:07]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但由于各小区服务标准不同,你可以到物业服务企业查询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详细了解物业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10:10:24]
提问 10
【周先生】 请问俞局长:如果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来修顶层漏水问题,要办哪些手续? [09:29:14]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维修资金使用执行宁国市房管局于2010年七月十五日颁布宁房字[2010]24号文件精神,当前我市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类型小区:一是有物业管理小区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是有物业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三是无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因不知网友你所在小区属哪类,具体请到房管局物业办咨询(咨询电话:4032467)。 [10:02:00]
提问 9
【我来问】 据说,房屋维修金使用起来比较难,为什么必须是你们指定的维修单位施工才能领取维修金。是不是存在权力寻租 的问题?
[09:23:08]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确实复杂,主要原因为需要2/3业主签字同意耽搁时间较长。您说的指定单位维修问题,目前我局实施的是: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选定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 [09:45:40]
提问 8
【宁国中介人】 能不能将收费窗口和房管局办证窗口放在一起,这样老百姓办证缴费一条龙服务。 [09:18:51]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由于我局现有的办公条件还达不到你提出的要求,目前正在筹建新的办证大厅,届时可以将服务窗口整合,实现办证、缴费一条龙服务。 [09:37:09]
提问 7
【若水】 我有一套原拆迁补偿房,但面积要比政策给予补偿的大。超出的部分是我自己另外出钱买的。没有房产证,请问局长:一这是什么性质的产权,二像这样的房子能不能办到属于自己的产权证,三如果能办需要交纳哪些税费,交多少 [09:18:50]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因你描述的房屋情况还是不很清楚,请你携带原拆迁安置合同及与房屋有关资料到我局产权处咨询(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0号)。 [09:28:58]
提问 6
【小糖果】 我所在小区,2014年12月底交房后,业主交付了15年度的物业费用,但是,小区绿化并未完成,同小区内二期住房还未交付,还在施工阶段,导致施工车辆与已入住业主同行一条路,一方面路面坑坑洼洼,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另一方面,这对业主的人身安全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多次与物业沟通无果,请问,这种情况下,已交付物业费用的业主并未享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和相应设施,是否可以要求退还部分费用,或者如何要求物业尽快修复路面,各地工地区域与已居住区域? [09:08:36]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分期建设的小区,要求小区对居住区和施工区进行隔离,具体情况可与我局物业办联系(联系电话:4032467),我局将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09:17:01]
提问 5
【西城河巷】 我家住在西城河巷里,房子是二十多年前自己建的,因时间久了,需要翻修或者重建,现在还允不允许翻修或者重建,允许的话需要哪些手续 [09:04:18]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具体请咨询规划局等有关部门。 [09:06:13]
提问 4
【焦虑的住户】 如果因为小区内个别几户不交物业费导致其他居民心生不满从而引起物业质量下降,是否可以对没有合法理由不交物业费的几户人家进行处罚?》 [09:02:51]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你这问题问的非常好,这也是目前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共性问题、难点问题,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享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权力,也要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首先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对小区《小区业主公约》、《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但对那些不听调解又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09:04:40]
提问 3
【野百合也有春天】 宁国房管局网站内宁国透明网,经常出现点击后跳转至祁门房产网,请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什么时候解决? [08:53:14]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由于我局网站处在升级维护中,针对网友提出问题我们将尽快予以解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关心和支持。 [08:57:35]
提问 2
【victor】 我申请了公租房,家里三口人,能分多大的房子? [08:49:16]
【市房管局局长 俞清华】 网友您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出发点是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的基本居住需求,单套建筑面积按照国家政策控制在60个平方米以下,户型基本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或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具体分配时会考虑申请家庭的人口数量、代际关系、性别构成、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肯定能满足您的基本居住需求。 [08:55:33]
提问 1
【烧卖他爹】 我们小区一直没有业主委员会,请问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 [08:39:49]
【市房管局 俞清华】 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小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二是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的,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三是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 [08:41:19]
欢迎词
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通过“在线访谈”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交流,也非常感谢此次活动为我们提供了零距离服务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平台。在此,我谨代表宁国市房地产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地希望广大网友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